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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市调控松绑,已经开始大张旗鼓的进行了。 特别是在4月2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之后,越来越多的城市加入到了政策松绑队列之中。4月29日召开的政治局会议上,强调了一点,支持各地从当地实际出发完善房地产政策,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五一假期前后,上饶、泉州、岳阳、梅州、东莞、洛阳、惠州、株洲、中山、黄石等一大批城市出台楼市调控新政,内容涵盖“契税+现金”双补贴,降低首付比例,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降低资金监管比例等等。甚至有城市允许提取公积金支付首付款。政策遍地,稳楼市大招频发,楼市转向或许真的就不远了。【5月10日】福建省泉州市 5月10日,泉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消息称,为切实满足广大职工刚性和改善性购房需求,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稳定住房消费,促进泉州市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经相关部门研究决定,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进行如下调整: 一、允许提取公积金支付首付款。凡在泉州市行政区域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购房职工(含共有产权人)、配偶及直系血亲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进一步减轻支付首付款资金压力,方便职工购买新建商品住房。 二、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借款人夫妻双方均缴交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由60万元调整为80万元,单方缴交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由40万元调整为50万元。 三、本次政策调整自发文之日(5月10日)起施行,提高贷款最高额度政策执行至2022年12月31日止。 【5月10日】山东省德州市 5月10日山东省德州市调整二手房交易政策,在德州市范围内取消新购住房限制转让措施,即《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德政办发〔2017〕15号)第六条“所购买的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取得产权证书至少满2年后方可上市交易,非本地居民购房限制转让时间不少于3年”的规定不再执行。 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在现有基础上提高10万元;公积金购房贷款首付比例在现有基础上降低10个百分点。 【5月9日】吉林省吉林市 5月9日,吉林省吉林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关于印发疫情期间促进房地产业恢复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其中提到要降低项目资本金监管比例、降低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比例和放宽住房公积金贷款缴存条件等多项措施。降低项目资本金监管比例。新开工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可按50%比例监管项目资本金,项目企业可以采取商业银行保函形式替代项目资本金现金。放宽商品房预售许可条件。企业申请办理的商品房预售许可项目,在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即可申请预售。 降低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比例。商品房预售资金最高监管留存比例不超过应监管额度的5%。企业可采取商业银行保函的形式替代商品房预售监管留存资金。商品房预售资金必须用于本项目后续开发建设,如有挪用,依法从严从重查处。 提前释放预售监管资金。开发企业可提前申请拨付留存的5%以外的预售监管资金,用于人工费、材料费等建设费用。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部门可依据企业申请,实行主动预约办理监管资金使用手续。
【5月9日】江苏省扬州市 5月9日,扬州市住建局发布《关于积极支持在扬来扬人才和生育二孩及以上家庭改善居住条件的通知》,其中,对限购、限售政策有所放松,同时提出给予契税补贴。 《通知》提出: 在扬来扬大专及以上人才和生育二孩及以上家庭在市区购房的,可不适用现行限购政策。
在市区范围内户籍居民家庭拥有第二套住房及以上、非市区范围内户籍居民家庭拥有第一套住房及以上的,自网签备案之日起满3年可上市交易。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至2022年12月31日(以合同备案日期为准),在扬来扬大专及以上人才在市区购买首套商品住房(含二手商品住房),给予所缴纳契税50%的一次性购房补贴。
【5月9日】江苏省苏州市 5月9日,苏州市进一步完善房地产政策,自5月9日起,新房限制转让时间由3年调整为2年,二手房限制转让时间由原来的3年调整为不再限制转让年限。 同时,在购房以后,家庭若有新出生人口(二孩及以上),出售新房时也不受转让年限制约。 此外,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房条件从原来的三年内累计缴纳24个月社保调整为连续缴纳6个月社保。
【5月7日】湖南省长沙市 5月7日长沙市人民政府发布消息称,从5月6日起,长沙市限购区域内家庭在首套商品住房网签或取得不动产权属证后满4年,即可购买第二套商品住房。对比长沙以往政策:长沙限购区域内购买家庭首套商品住房不动产权属证书满4年或房屋交易合同网签备案满6年的,可在限购区域内购买家庭第2套商品住房。 【5月7日】河南省鹤壁市 5月7日河南省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场调控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住房公积金个贷率降至85%以下时,适时调整房屋套数认定标准,取消贷款次数限制。具有鹤壁户籍且获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且年龄在45周岁(含45周岁)以下人员在我市购买商品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均不受账户余额倍数和缴存时间系数限制。对信用良好的购房群众,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予以按揭贷款优惠利率。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在鹤壁区域内购买新建商品住宅的,可获得50%契税补助;获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在我市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可获得全额契税补助;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在我市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按照《鹤壁市高层次人才住房保障实施办法(暂行)》另行补贴。
【5月6日】四川省乐山市 5月6日乐山印发了《乐山市中心城区支持住房消费、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符合相关条件的购房者可享受购房补贴,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措施》提出,加强合理住房需求支持,实施购房补贴。凡是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的,享受购房补贴8000元/每套;凡是购买第二套新建商品住房的,享受购房补贴12000元/每套;符合国家二孩及以上家庭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享受购房补贴5000元/每套,同时可叠加享受上述两项政策。 同时,实行住房公积金“认贷不认房”的认定标准;适当提高住房公积金可贷额度的计算“倍数”;在风险可控的情况下,稳妥开展异地灵活就业缴存住房公积金人员使用住房公积金业务。加大非住宅类库存去化支持,持续推动地下车位库存去化工作,对购买车位(二次购买及以上车位交易除外)的购房人给予2000元每个的现金补贴。 【5月6日】浙江省金华市 5月6日金华优化限售政策,新房从此前的“取得《不动产权证》满3年后方可上市交易”调整为“自合同备案之日起满三年后方可上市交易。【5月6日】吉林省长春市
5月6日,吉林省长春市出台了20条稳地产措施,其中包括降低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对拥有1套房并已结清贷款、再次申请贷款的执行首套房贷政策,继续落实购房补贴政策,加大对房企的金融支持,支持税收减免,调整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政策等。 【5月5日】四川省资阳市 5月5日,资阳市出台六方面措施稳地产,其中提出,5月1日至31日,开展“网络房交会+”商品房促销活动,推出购房楼盘送2万元现金补贴,家电、家居建材、装修商家消费券、万元现金消费券免费领等8大福利,带动房地产及上下游产业销售,促进消费。此外,还提出调整住房公积金政策,最高贷款限额提高到60万元,首套房最低首付款比例降到20%,推行高层次人才“又提又贷”,最高贷款额度提高到70万元;引导住房贷款利率下行;优化预售资金监管等。 【5月1日】江苏省无锡市 5月1日晚,无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国家税务总局无锡市税务局1日晚联合发布《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转让增值税免征年限的通知》,明确无锡市区个人住房转让增值税免征年限由5年调整为2年。本次无锡的新政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降低二手房的交易成本,对“卖旧买新”提供了支持,有利于改善性需求的释放。【5月1日】江西省赣州市
5月1日,江西省房地产协会官微发布消息称,赣州市第二届“红五月”百城千企万店房地产消费季活动暨线上房地产展销会启动,活动时间为5月1日起至5月31日。 在启动仪式上,金融机构代表严超表示,将积极支持和配合市委市政府组织开展的“红五月”房地产消费季活动,全辖所有机构自5月1日起首套房贷利率下调至5.2%,二套房利率下调至5.35%;购房者年龄放宽至70周岁;将首付比例调至国家政策规定最低比例;将二手房房龄调至最长35年;切实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并承诺贷款手续齐全后三个工作日内放款。 【5月1日】湖南省岳阳市
5月1日,湖南省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岳阳市城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 其中提到在市城区购买新建商品房和二手房(含住宅、非住宅),签订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并在1个月内全部缴清交易契税的,由契税征收的市区财政部门按其所缴纳契税税额的50%对购房人予以补贴。另外,对在市城区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签订网签合同并完成契税缴纳的,给予每套1万元的购房补贴。该《通知》有效期一年,补贴申请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30日。 【5月1日】湖北省天门市
5月1日,湖北天门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和市房地产协会1日联合举行了2022年房地产交易会开幕式。活动时间为2022年5月1日—6月14日,其中集中展示时间为5月1日—5月3日。 在房交会期间购房的可以享受多重优惠,包括对签订购房合同的购房人,在契税征收上按先征后补的办法给予补贴性优惠,优惠比率为购房人缴交契税等额奖补;所有参展企业,对签订合同的购房人在确保备案价格和其它优惠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再给予不同额度的房价优惠;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将现场组织礼品派送等优惠活动。 【5月1日】广东省梅州市
5月1日,梅州市住建局等七部门联合印发《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从完善住房领域金融服务、调整公积金贷款比例、加强房地产销售市场监管、强化土地供应和房地产市场联动、优化房地产项目立项审批手续、加强城市基础配套设施建设等六方面提出具体措施。 在完善住房领域金融服务方面,《措施》提出加快现有存量按揭贷款未发放部分的审批手续,增加信贷额度,确保符合放款条件的贷款及时发放。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25%;对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购买普通住房再次申请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30%;合理确定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水平,积极推动房贷利率加点下调。 在调整公积金贷款比例方面,《措施》提出,降低二套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从当前执行的三成降至二成。参照《梅州市申请人才公寓人才层次与类别标准》,购买首套自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同层次人才贷款额度上浮20%到1倍不等,同时,贷款金额不受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限制。 在加强房地产销售市场监管方面,《措施》提出,可适当增加1到2次预售款提取次数,最长允许延期六个月缴纳住宅专项维修基金,并引导房地产企业主动担当社会责任,如出台面向高层次人才、参与抗疫人员、三胎家庭等特定社会群体的购房优惠政策等。 在强化土地供应和房地产市场联动方面,《措施》提出,要根据市场需求变化适时调整土地供应计划,保持房地产用地市场供需基本平衡,土地供应保持合理有序平衡状态。 在优化房地产项目立项审批手续方面,《措施》提出,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产业政策以及市场准入标准等要求的房地产项目,按照项目属地原则实行备案管理,1个工作日完成备案,同时做好房地产项目节能审查服务,结合审批权限按规定、按程序受理并加快办理。 在加强城市基础配套设施建设方面,《措施》提出要加快城市扩容提质,抓好基础配套设施建设落地实施,加强土地利用、增加公共服务设施、加强城市功能配套建设规划,并认真落实关于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优化供水供电燃气排水通信有线广播电视等市政公用设施报装接入服务等有关规定,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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